广东省推动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

2018/07/10 14次浏览 分类:他山之石

       2018-07-10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完善政策保障,加大经费投入。省政府出台《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提出“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省教育厅会同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印发《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政府补贴制度,对经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按一定标准给予政府补贴”“将试点工作列入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范围,在省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予以专门补助,在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遴选中给予优先支持”。近三年,省财政累计支持现代学徒制试点超过2000万元。市县财政也加大投入,国家级试点中山市规定对每个试点专业补助30万元,对合作企业每培养1名学徒补助2000元。

  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省教育厅、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共同组建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搭建广东省现代学徒制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发布院校企业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信息、提供学习资源和信息资讯。省教育厅组建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试点工作重大问题、为试点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培训服务。试点单位普遍成立了理事会,围绕试点专业(群)成立技术技能委员会以及标准研制项目组等。

  对接岗位需求,建设标准体系。试点专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广东重点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产业领域,借鉴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以企业高端学徒岗位为对象,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融入职业标准和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协作共同开发建设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涵盖企业标准、企业导师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评价标准、学徒出师标准等方面,学徒期满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发布的1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

  招生招工一体,产教深度融合。通过签订学校—企业合作协议、学生—企业劳动合同,落实学生学徒双重身份,保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生岗位成才,推动了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深度融合。校企共同制定招生方案,要求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报名系统后方可录取。招生对象包括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企业员工等多类型。校企共同制定管理制度和教学文件,共建双导师队伍,共同设计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和实训。在企业培养期间,企业为学徒购买工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并按岗位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支付报酬。

  及时总结推广,融入区域战略。针对不同行业形成了“三元众筹”“职业店长连锁培养”“院园融合”“学校+职教集团+企业”等多种现代学徒制实现形式;开发了“6A++现代学徒制智慧平合”,解决了学徒岗位散、校企距离远、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构建了校园、产业园区、行业联盟紧密联系,政行企校共同促进学生就业的服务体系,符合规定的合作企业和学徒均可申请创业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