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范

时间:2016-03-06浏览:9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除不宜公开的重大问题外,一般应先征询办公室有关成员意见,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二、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定的事项,必要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人员通报。
三、以校长办公室名义的对外活动或行文须经领导班子议定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 分管领导要明确职责,努力完成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本着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原则,当遇到涉及其他领导分管
       范围的工作时,应共同商量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交由办公室主任协调,或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五、办公室副主任应主动将自己分管的工作情况向主任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六、办公室成员请假三天内的出差和学习等,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出差或学习四天到一周的,应
      由办公室领导班子议定,超过一周的应报人事处备案。